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瑜伽经 | 第二章 | 17-24 | 苦的成因


(本文还在补充更新中)

द्रष्टृदृश्ययोःसंयोगो हेयहेतुः॥ २-१७ ॥ draṣṭṛdṛśyayoḥ saṃyogo heyahetuḥ ॥ 2-17 ॥

▶ 各家译文

【黄】​见者和所见的结合是应该排除的原因。

【姚】能观和所观的结合是可以避免的(苦)的因。

​​​【莊】結合見者(Puruṣa)和所見(prakṛti),是斷除[苦]的因。

【楊】須斷之因在於見者與所見塵境之聯接。

【石】能見與所見之結合,乃應斷之因。

【邱】誤將被目證者與目證者混在一起是痛苦的緣由,這是可以避免的。

【成】见者和所见结合,是可避免的痛苦的原因。

【旭】痛苦产生的原因是将观者与观看对象连接或等同,补救的方法是使它们分离。

【陈】痛苦来自于真实自我与本性的结合而纠结不清,那是可以避免的。


प्रकाशक्रियास्थितिशीलंभूतेन्द्रियात्मकंभोगापवर्गार्थंदृश्यम् ॥२-१८॥ prakāśakriyāsthitiśīlaṃ bhūtendriyātmakaṃ bhogāpavargārthaṃ dṛśyam ॥ 2-18 ॥

▶ 各家译文

【黄】​所见具有明亮、活动和停滞的性质,具有元素和感官的性质,为了感受和解脱。

【姚】所观(具有)光明、活动、懒惰的特性,(它)由元素及知觉、行动和思维功能构成,(它的)目的是享受和解脱。

​​​【莊】所見是具有光亮性、活動性、和鈍重性[等三德]的性質。以大種、根為本質,目的是

為了體驗[神我]和解脫。

【楊】世間所見皆由五大暨諸根假合而成,並具悅性、變性及惰性等屬性;其目的在於利養生命及通達解脫。

【石】光、動、止爲質,具諸種、根,以體驗、解脫爲目的者,是所見。

【邱】屬性有悅性,變性和惰性三種德行,知根(感官)和作根(運動器官)是要讓心靈去覺知五大元素所形成的世界,以滿足生存經驗之所需,並籍此達到解脫的目的。

【成】所见具有三德的性质,即光明、活力和惰性,它们由诸元素和感官构成,目的是为见者提供经验,并让见者从中获得解脱。

【旭】原质,它的三德—萨埵、罗阇、答摩,以及它的演化物——元素、心意、感觉器官和行动器官,它们的存在永恒地服务于观者,为的是享乐或解脱。

【陈】本性分为三个特质——悦性、变性、堕性。其组成要素和感官的目的,是向真实自我提供经验,并帮助解脱。


विशेषाविशेषलिङ्गमात्रालिङ्गानिगुणपर्वाणि॥२-१९॥ viśeṣāviśeṣaliṅgamātrāliṅgāni guṇaparvāṇi॥ 2-19 ॥

▶ 各家译文

【黄】​特殊、非特殊、相唯和无相是三性的关节。

【姚】“德”的阶段是:特殊的、非特殊的、无差别的现象性的以及本体的。

​​​【莊】有差異、無差異、唯相、無相是三德的區別。

【楊】無相、有相以及無別、有別,皆是造化屬性的階段相狀。

【石】有別、無別,有微徵、無徵,是質性之節。

【邱】造化勢能(prakṛti)的屬性有可區別的(viśeṣa)、不可區別的(aviśeṣa)、可界定的(liṅgamātra)和不可界定的(aliṅgāni)四個階段。

【成】三德要经历有特征的、无特征的、分化的和未分化的四种状态。

【旭】三德在观者中产生特有的分裂及能量,分为四个阶段:可辨别的,不可辨别的,可分化的,不可分化的。

【陈】本性的特质又分为四种:明确的、不明确的、能下定义的、不能下定义的。


द्रष्टादृशिमात्रःशुद्धो ऽपिप्रत्ययानुपश्यः॥२-२०॥ draṣṭā dṛśimātraḥ śuddho 'pi pratyayānupaśyaḥ ॥ 2-20 ॥

▶ 各家译文

【黄】​见者是唯见,即使纯洁,但也观看认知。

【姚】观者不过是观察的能力,尽管是纯粹的,但却是观念的观察。

​​​【莊】見者唯見,雖然清淨,但能顯現出表象。

【楊】見者能見之性本淨,然能依緣想變現。

【石】見者乃唯見,雖淨,能覺所起見。

【邱】目證者(真我)的見性即使目證著一切,依然不改變其純淨。

【成】见者只是纯粹意识,但尽管纯粹,它似乎通过心在认识。

【旭】观者是纯意识,他目击原质而不依赖于它。

【陈】看者是纯净、无染的,有观看的能力,但却要透过心灵来看。


तदर्थएव दृश्यस्यात्मा॥२-२१॥ tadartha eva dṛśyasyātmā ॥ 2-21 ॥

▶ 各家译文

【黄】​所见本身只是以他为目的。

【姚】所观的存在仅是为了那个(能观)。

​​​【莊】所見的本質是為了那[神我]。

【楊】而此所見變現,皆是為自性真我故有。

【石】惟因彼之故而有所見之性。

【邱】被目證者(造化勢能)存在的目的僅是為了真如本性(ātmā)。

【成】所见仅仅是为了服务于见者的目的而存在。

【旭】原质与智性的存在只是为了服务于观者的真正目的,那就是解脱。

【陈】本性(被看见的事物)之所以存在,只是为了真实自我(看者)。


कृतार्थंप्रति नष्टमप्यनष्टंतदन्यसाधारणत्वात्॥२-२२॥ kṛtārthaṃ prati naṣṭamapyanaṣṭaṃ tadanyasādhāraṇatvāt ॥ 2-22 ॥

▶ 各家译文

【黄】​即使对实现目的的(原人),它消失,但它并不消亡,因为它对其他的(原人)有普遍性。

【姚】尽管对于已达到目的(的神我或能观来说,所观已)消失,但由于(所观)

对其他(神我或能观)是共同的,(因此它又是)未消失的。

​​​【莊】當目的已達成,[所見]就會消失,但若與其他共通,就不會消失。

【楊】圓成者所見皆泯,餘人所見,咸認常有。

【石】縱於所作已竟者失,彼與他者共故,畢竟不失。

【邱】即使造化是能對已解脫者而言是消除了,但對其餘的人而言仍是存在的。

【成】对解脱者来说,尽管所见的局限已经消失,但对其他人而言,它仍然存在。

【旭】对于解脱的存在者,与原质的连接已中止,原质的目的已达成,但原质的过程依然影响其他人。

【陈】虽然对于一个已解脱的人来说是消除了,但对其他人来说,本性依然存在。


स्वस्वामिशक्त्योःस्वरूपोपलब्धिहेतुःसंयोगः ॥२-२३॥ svasvāmiśaktyoḥ svarūpopalabdhihetuḥ saṃyogaḥ ॥ 2-23 ॥

▶ 各家译文

【黄】​结合是获知所有物和主人两者能力的性质的原因。

【姚】结合是感知被拥有和拥有力的特性的因。

​​​【莊】把所見和見者的作用視為一體,這是混合。

【楊】人我與其所有事物間之和合作用,旨在了別自性本相。

【石】所有與有者二力之合,乃了悟本性之因。

【邱】當純意識與造化勢能合一時,方能覺知兩者的實相與能力。

【成】原人和原质的“结合”,是为了认识原质和原质的本性与力量。

【旭】观者与观看对象的连接,是为了观者发现自身的真实本性。

【陈】结合真实自我(拥有者)和本性(被拥有者),你会认识两者的原始面貌和力量。


तस्यहेतुरविद्या॥ २-२४॥ tasya heturavidyā ॥ 2-24 ॥

▶ 各家译文

【黄】​无知是它的原因。

【姚】无明是这(结合)的因。

​​​【莊】這混合的因是無明。

【楊】彼和合之因,緣起於無明。

【石】無明爲彼因。

【邱】它的結合是緣自無明。

【成】这种“结合”的原因是无明。

【旭】无明(缺乏灵性认识)是错误地认同观看对象的原因。

【陈】这个结合却是源自无知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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